粤轻联秘字﹝2018﹞22号
全省轻工企事业及相关行业单位: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于2011年9月2日以粤科函管字〔2011〕1261号文批准广东省轻工业协会设立广东省轻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自2017年4月27日起,“广东省轻工业协会”经核准更名为“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广东省轻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同时变更为“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这是推动我省轻工行业科技进步,实现全行业更好更快和科学发展的新动力和新措施。同时,也是轻工行业科技人员科技成果的体现和技术职称申报的支撑条件。
为做好2018年度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现将2018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均可申报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科学技术奖)。请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2018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
(1)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自主创新、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我省轻工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积极支持和鼓励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参加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2)已有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评过奖,不得重复申报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科学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
(3)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隔一年后,如果其完成的项目或者工作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条例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
(4)软课题和轻工行业教材、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不参与评审。
(5)鼓励由基层一线工人完成的优秀科学技术成果申报科学技术奖。
(6)凡申报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均应有相应的创新证明(技术发明奖必须有授权发明专利证书)。
二、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7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的书面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奖励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它事项
1、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参加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评审。
2、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技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8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项目的遴选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具体要求请浏览附件)
3、对经评审获奖项目将按《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颁发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证书;对于无效申请和经评审未获奖项目不通知,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4、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奖励办公室联络信息:
联 系 人:游茂生 刘健聪 联系电话:020-81365675
电子邮箱:gdqgx888@163.com 邮政编码:51018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朱紫后街1号201室
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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