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职称资格评委会
评委队伍建设的通知
全省轻工和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
为完善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加强职称评审专家的规范管理,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的规定和近期有关要求,现决定对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职称资格评委会评审专家成员重新审核登记,并请各单位大力支持,积极推荐全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会评审委员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邀请评审委员专业范围:
序号 | 专业范围 | 序号 | 专业范围 | 序号 | 专业范围 |
1 | 造纸 | 10 | 皮革、毛皮制品 | 20 | 玩具 |
2 | 日用机械 | 11 | 家具 | 21 | 室内装修 |
3 | 日用硅酸盐(玻璃、陶瓷) | 12 | 文教体育用品 | 22 | 日用杂品 |
13 | 燃气器具 | 23 | 轻工包装与印刷 | ||
4 | 照明器具 | 14 | 光学、感光器材及材料 | 24 | 轻工仪器、仪表 |
5 | 日用化学制品 | 15 | 塑料制品 | 25 | 轻工装备与工程 |
6 | 食品 | 16 | 五金制品 | 26 | 轻工电气 |
7 | 粮油 | 17 | 家用电器 | 27 | 食品生物技术 |
8 | 制盐 | 18 | 照明器具 | 28 | 饮用水及水处理 |
9 | 烟草 | 19 | 衡器 | - | - |
二、入选评委库的委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4、现在职在岗,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副教授、副研究员3年以上或取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1年以上,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
已退休人员,身体健康,在行业专业领域有重大成就和影响或仍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上述要求条件的,原单位可作推荐。
三、评委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评审委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申报者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权、表决权。
3、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委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并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
2、不向外泄露评委会委员和专业组成员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3、不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没有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评审情况的义务;
4、评委委员,无论担任了何种行政领导职务,都是评委会的普通一员,评审工作中不得有行政干预的言行;
5、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放宽标准条件以及出现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
四、评审委员入库方式:
1、原已入库和新推荐的评委均由推荐单位填写《广东省轻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盖章后连同被推荐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广东省轻工工程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广东省轻工业协会秘书处。(可在bet365娱乐城:http://www.qingbaigou.com,“文件下载”栏下载填写)
联系人:李璐、张琼之,联系电话:81369009、8136141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朱紫后街1号中轻大厦201室,邮编:510180。
2、广东省轻工工程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审核遴选,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进入评委库。批准入库的评委由我评委会发证书,不进行公示。
附件:《广东省轻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广东省轻工业协会秘书处
2016年8月15日
广东省轻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docx